申請條件 |
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申請緩繳。 |
辦理流程 |
單位經辦人提供材料到公積金中心(或陽東、陽西、陽春管理部)→中心審核后呈報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公積金中心(或陽東、陽西、陽春管理部)錄入系統(tǒng)完成辦理。 |
所需材料 |
1、《陽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緩繳審批表》(表13);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3、單位關于緩繳的申請書原件; 4、經公示后的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決議原件(需附參會職工簽到表); 5、單位財務報表、工資報表、第三方審計報告或有關部門核定為困難單位的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蓋公章(財務報表需最近2年處于虧損狀態(tài),另需在申請書上說明財務虧損情況); 6、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意見(如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可不提供); 7、其他根據(jù)實際情況須提供的補充材料。 |
辦理地點 |
市公積金中心或陽東、陽西、陽春管理部。 |
注意事項 |
緩繳期限每次不能超過12個月;期滿后仍需緩繳的,單位應再次申請辦理緩繳手續(xù)。 |
溫馨提示:相關表格可在“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wǎng)(/http://www171sihucom.cn/)-“下載中心”下載。